複雜的配偶擔保:應對加拿大移民的挑戰

背景:
擔保人李佩儀是加拿大公民,因工作需要目前居住在香港。佩儀在約兩年前通過線上約會平台認識了她的伴王子謙。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線上了解後,決定見面並已經同居約一年。儘管這對情侶之間有著深厚的感情聯繫,但他們的關係面臨著多方面的法律、文化和後勤挑戰,這使得他們的配偶擔保申請變得更加複雜,特別是對於移民加拿大來說。

 

挑戰與複雜性:

1.     擔保人的居住問題:
佩儀目前居住在香港,這讓她擔任子謙的配偶擔保人以申請永久居民(PR)資格成為一大挑戰。根據加拿大移民局(IRCC)的指引,擔保人通常需要居住在加拿大,或在配偶獲批後,展示將來會與配偶共同居住在加拿大的計劃。雖然佩儀最終有計劃返回加拿大,但她在香港的長期居住使情況變得複雜。如果佩儀計劃長期或無限期留在香港,這可能會影響子謙申請加拿大PR的資格。

 

2.     非法域的同居關係:
這對情侶住在香港,而香港不承認同居關係的法律地位。這使得他們在證明關係真實性方面面臨著重大挑戰。在大多數承認同居關係的法域中,情侶可以提交共同的財務文件(如銀行賬戶、租約或水電費單)作為證據。然而,由於佩儀和子謙無法建立這樣的共同記錄,他們需要依賴其他證明他們共享生活的方式。香港移民部門可能會質疑他們關係的合法性,特別是因為香港並沒有正式承認這類伴侶關係的程序。對於申請加拿大簽證,這可能會進一步增加挑戰。 他們可以提交的其他證據包括:

  • 朋友和家人的宣誓書: 來自認識他們的人,說明他們認識這對情侶多久,並描述他們的生活安排、社交活動和承諾。

  • 共同的旅行行程: 共同的航班票、酒店預訂和旅行計劃,證明他們在家以外的地方共度了相當的時光。

  • 社交媒體和通信記錄: 來自即時訊息、電子郵件和視頻通話的廣泛通信記錄,顯示他們的關係隨著時間發展。

 

3.     子謙的前婚姻和離婚:
子謙之前結過婚,但幾年前離婚。雖然離婚本身對加拿大移民來說並不構成問題,但這可能引起加拿大移民部對其關係真實性的關注。子謙的前婚姻可能會受到審查,移民官員可能會問是否離婚已經最終確定,是否有爭議,或是否有任何可能影響他與佩儀目前關係的原因。這可能會對子謙的加拿大簽證申請造成影響。 子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來證明他的離婚是合法的:

  • 離婚判決和最終裁定: 證明前婚姻已經合法解除。

  • 背景調查: 證明子謙沒有來自前婚姻的未解決法律或財務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會使擔保程序複雜化。

  • 子謙的解釋信: 一封解釋離婚原因、婚姻長度以及結束原因的個人信件。此信還應確認子謙在法律或財務上並未與前任伴侶綁定,並且他真心致力於與佩儀建立未來。

 

4.     文化差異:
佩儀和子謙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這又為申請帶來了另一層複雜性。佩儀來自加拿大,而子謙來自中國大陸。他們彼此理解並尊重對方的文化,但不同的文化規範可能會讓IRCC認為這對情侶的關係在真實性方面可能存在問題。在許多加拿大簽證案件中,移民當局可能會質疑文化誤解、家庭壓力或期望是否影響了這段關係的真實性。 為了解決這些潛在問題,佩儀和子謙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 詳細解釋他們的關係歷程: 他們可以寫一封詳細的信,解釋如何處理文化差異、如何解決衝突以及他們的未來計劃。

  • 與擴展家庭成員的合照: 來自雙方家庭見面或共度時光的證據,這可以加強他們的關係被雙方家庭接受的證據。

  • 共享的文化活動或傳統: 強調他們如何融合或尊重彼此的文化,無論是通過共享餐飲、傳統或慶祝活動,這可以顯示他們真誠的承諾和理解。

 

5.     關係及同居證明:
由於香港不承認同居關係,佩儀和子謙需要提供替代的文件來證明他們持續的同居關係。這些可能包括:

  • 見證人的證詞: 來自房東、鄰居或社交圈中的人員的信件,證明他們住在一起並保持穩定的長期關係。

  • 照片和時間線: 一個展示他們共同時光的視覺時間線,包括來自重要時刻的照片,如家庭聚會、假期或紀念日。

  • 替代的法律文件: 雖然他們無法提供聯名的銀行賬單,但可以提交顯示他們在其他方面有共同責任的文件,例如聯合購物收據或與服務提供商的信函。

  • 來自雇主的電子郵件或信函: 如果其中一方為了共同時間調整了工作時間,雇主的信件可能有助於證明。

 

6.     關係的短暫時間:
儘管這對情侶已經同居超過一年,但移民部可能會認為這段時間對於配偶擔保申請來說較短。IRCC可能會質疑關係的深度,特別是因為這對情侶來自不同文化背景,且有著非傳統的同居安排。然而,鑑於他們在香港同居了相當一段時間,這對情侶可以辯稱,他們的關係已經超越了典型的約會階段,並正為長期的未來做準備。對於希望移民加拿大並獲得加拿大工作簽證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為了加強他們的申請,證據可以包括:

  • 長期計劃: 他們應該概述未來的目標,例如結婚、育兒或職業變動,這些都能夠鞏固他們的長期承諾。

  • 共同的加拿大定居計劃: 顯示他們打算在加拿大建立生活的證據,例如求職、找房或子謙在加拿大的教育計劃。

 

如何強化申請:

  • 強有力的關係證明: 由於香港在證明同居關係方面存在困難,佩儀和子謙需要提交盡可能多的證據,來展示他們的承諾、愛情和共享生活。

  • 擔保人回加拿大的意圖證明: 佩儀應該提供她返回加拿大的計劃證據,例如工作邀請、住房計劃或來自家人的支持信。

  • 法律和文化背景解釋: 這對情侶應該提供一份詳盡的解釋,說明他們如何處理文化差異、如何應對挑戰,以及他們關係在彼此生活中的重要性。

  • 結婚意圖: 如果適用,佩儀和子謙可以考慮通過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民事婚姻來正式化他們的關係,這可以加強申請,讓他們的關係更具法律認可性,並有助於他們順利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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