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 IRCC快速通道 Express Entry:技術移民全面指南
由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管理的「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為一網上平台,專為技術工人簡化移民程序,目標為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簡稱 PR)。此系統為加拿大簽證申請過程的核心,主要針對三項主要移民計劃:
加拿大工作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聯邦技術行業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FSTP)
各個計劃嘅申請資格要求
清楚了解各「快速通道」計劃的申請資格,對於申請人判斷哪一途徑最適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PR) 至關重要。
1. 加拿大工作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
CEC 專為在加拿大具備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設計,透過 Express Entry 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工作經驗:於過去三年內,在加拿大完成至少一年符合資格的技術工作,職業須屬《全國職業分類》(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NOC)中的 TEER 0、1、2 或 3 類別。
語言能力:從事 TEER 0 或 1 類工作,須達加拿大語言基準(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 CLB)7 級;從事 TEER 2 或 3 類工作,須達 CLB 5 級。
學歷要求:無特定學歷要求。
資金證明:如現時持有有效工作簽證並在加拿大工作,無需提供資金證明。
2.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FSWP 專為具備海外工作經驗並希望永久移民加拿大的技術工人設計。
工作經驗:於過去十年內,須具備至少一年連續全職(或等同兼職)同一職業的技術工作經驗。
語言能力:聽、說、讀、寫四項能力均須達到加拿大語言基準(CLB)7 級。
學歷要求:須具備加拿大或經認證等同的海外學歷,並通過學歷認證報告(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 ECA)驗證。
甄選標準:根據年齡、教育程度、工作經驗、是否擁有工作邀請、語言能力及適應能力等因素評分,總分 100 分,須至少達到 67 分。
資金證明:一般須提供資金證明,除非已獲授權在加拿大工作並持有有效的工作邀請。
3. 聯邦技術行業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FSTP)
FSTP 適用於從事技術工種並希望透過 Express Entry 移民加拿大的申請人。
工作經驗:於過去五年內,須具備至少兩年全職技術行業的工作經驗。
語言能力:聽說能力須達加拿大語言基準(CLB)5 級;讀寫能力須達 CLB 4 級。
學歷要求:無需正式學歷資格。
工作邀請或證書:須持有至少一年的有效全職工作邀請,或由加拿大認可機構簽發的技術資格證書。
資金證明:一般須提供資金證明,除非已持有有效工作簽證並具備工作邀請。
申請資格要求的主要分別
雖然三項計劃均屬 Express Entry 系統,但其要求各有不同:
語言能力:
CEC:TEER 0 或 1 須達 CLB 7;TEER 2 或 3 須達 CLB 5
FSWP:聽、說、讀、寫四項均須達 CLB 7
FSTP:聽說須達 CLB 5;讀寫須達 CLB 4
工作經驗類型:
CEC:須為在加拿大境內、屬 NOC TEER 0 至 3 的技術工作經驗
FSWP:可為加拿大或海外、符合 NOC TEER 0 至 3 的工作經驗
FSTP:僅接受指定 NOC 類別下的技術工種工作經驗
工作邀請:
FSTP:須提供至少一年有效的全職工作邀請,除非持有加拿大技術資格證書
CEC 及 FSWP:一般無需工作邀請,但具備工作邀請可提升申請分數
教育背景:
FSWP:須提供學歷證明,並通過學歷認證報告(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 ECA)驗證
CEC 及 FSTP:無強制學歷要求
上述差異表明,申請人應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最適合的加拿大移民計劃,以提升成功率。
評估您的 CRS 分數
「綜合排名系統」(Comprehensive Ranking System, CRS)根據申請人的年齡、教育程度、語言能力、工作經驗等因素進行評分。此步驟在加拿大簽證申請過程中至關重要。
申請人可透過 IRCC 官方網站的 CRS 分數計算器,預估自身分數,以評估在 Express Entry 候選池中的競爭力。
準備文件
為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透過 Express Entry,申請人須準備以下文件:
語言測試成績
為符合 Express Entry 的語言要求,申請人必須參加 IRCC 認可的語言測試,並達到所申請計劃的最低分數要求。測試將評估讀、寫、聽、說四項能力。
認可語言測試
英語測試:
CELPIP:加拿大英語語言能力指數計劃(僅接受 CELPIP-General 測試)
IELTS:國際英語語言測試系統(僅接受 IELTS General Training 測試;IELTS One Skill Retake 不予接受)
PTE Core:皮爾遜英語測試(僅接受 PTE Core 測試)
法語測試:
TEF Canada:法語評估測試
TCF Canada:法語知識測試
測試須由 IRCC 認可的機構進行,成績在提交 Express Entry 資料及申請永久居民時必須有效(有效期為測試日起兩年)。
各計劃最低語言要求
IRCC 使用加拿大語言基準(CLB)評估英語能力,法語能力等級(Niveau de compétence linguistique canadien, NCLC)評估法語能力。
加拿大工作經驗類別(CEC)
NOC TEER 0 或 1:四項能力均須達 CLB/NCLC 7 級
NOC TEER 2 或 3:四項能力均須達 CLB/NCLC 5 級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SWP)
第一官方語言:四項能力均須達 CLB/NCLC 7 級
第二官方語言:四項能力均須達 CLB/NCLC 5 級
聯邦技術行業工人計劃(FSTP)
英語:聽說須達 CLB 5 級;讀寫須達 CLB 4 級
法語:聽說須達 NCLC 5 級;讀寫須達 NCLC 4 級
語言測試成績有效期
成績有效期為測試日起兩年,須在提交 Express Entry 資料及申請永久居民時保持有效。如成績過期,可採取以下措施:
重新參加語言測試
在成績過期前提交申請
拒絕邀請,重新進入候選池等待未來機會
提交過期成績的申請將被拒絕。
殘疾特別考慮
如因殞疾無法完成語言測試的某部分:
使用 IRCC 的語言平均工具計算未完成部分的語言分數
將平均分數填入 Express Entry 資料
IRCC 將核實平均分數及提交的語言測試成績
如何確定你嘅CLB/NCLC等級
收到測試成績後,申請人可使用 IRCC 官方轉換圖表,根據成績確定其 CLB 或 NCLC 等級。此步驟有助於確認成績是否符合所選移民計劃的語言要求。
外國學歷認證(ECA)
外國學歷認證(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 ECA)為 Express Entry 申請過程中的一項關鍵步驟,特別適用於在加拿大以外地區完成學業的申請人。ECA 旨在驗證申請人的外國學位、文憑或證書是否有效,以及是否等同於加拿大的學歷標準。
哪些人士需要提供 ECA?
申請人如符合以下條件,須提供 ECA:
作為主要申請人申請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希望為在加拿大以外地區取得的學歷爭取綜合排名系統(Comprehensive Ranking System, CRS)加分。
雖然加拿大工作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及聯邦技術行業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FSTP)無強制要求提供 ECA,但取得 ECA 可提升申請人在 CRS 中的分數。
選擇需認證的學歷
最高學歷:通常僅需認證申請人最高的學歷。例如,持有碩士學位者,認證該學位即可。
多項學歷:如申請人擁有兩項或以上大專學歷並希望獲得相應 CRS 分數,須為每項學歷進行 ECA 認證,且至少一項學歷應為三年或以上課程。
中學學歷:若申請人的大專學歷未被認證為等同於加拿大學歷,認證中學學歷可助其獲得完成中學教育的 CRS 加分。
認證機構
申請人須透過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認可的機構進行 ECA 認證。以下為指定機構:
比較教育服務 – 多倫多大學持續教育學院
加拿大國際學歷評估服務
世界教育服務
國際學歷評估服務
各機構的認證流程、費用及處理時間有所不同。
ECA報告嘅有效期
ECA 報告自發出之日起有效期為五年。申請人在提交 Express Entry 資料及申請永久居民身份時,報告須保持有效。
ECA嘅限制
雖然 ECA 可評估學歷的等同程度,但其無法:
保證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找到工作,或在特定職級獲得就業機會。
提供進入加拿大受規管專業所需的執業許可。
如申請人計劃在加拿大的受規管行業工作,須向相關省或地區監管機構申請執業許可。
進一步了解
有關 ECA 的詳細資料及申請流程,請瀏覽 IRCC官方網站 了解更多。
工作邀請 Job Offer(如適用)
有效的工作邀請可顯著提升 Express Entry 申請的成功機會,特別是在特定移民計劃下。以下為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官方指引的概覽:
什麼構成有效的工作邀請?
為在 Express Entry 中獲得認可,工作邀請須符合以下條件:
為近期且具書面記錄。
非來自加拿大大使館、高級專員公署或領事館。
詳細列明職位、職責、薪酬及扣除項目,並清楚說明工作條件(如工作時數)。
為持續性、有薪、全職工作(每週至少 30 小時),非季節性工作,且工作至少持續一年,並在申請人成為永久居民後仍有效。
職位須屬《全國職業分類》(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NOC)TEER 0、1、2 或 3 類別。
注意: 僅持有工作許可證(包括開放型工作許可證)不視為有效的工作邀請。
勞動市場影響評估(LMIA)要求
在大多數情況下,僱主須取得正面的勞動市場影響評估(LMIA)以支持工作邀請。此評估確認聘請外國工人不會對加拿大勞動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無需新 LMIA 的情況:
申請人已根據 LMIA 持有工作許可證並在該僱主處全職工作,且具備有效的工作邀請。
申請人的工作屬於 LMIA 豁免類別,原因包括:
國際協議(如《加拿大-美國-墨西哥協定》,CUSMA)。
對加拿大具有重大利益。
聯邦與省級協議。
在上述情況下,申請人須在該僱主處連續全職工作至少一年。
計劃特定要求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有效的工作邀請非必須,但可提升申請人的甄選分數。
如無有效工作邀請,申請人須提供資金證明。
聯邦技術行業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FSTP):
申請人須具備以下其中一項:
至少一年的有效全職工作邀請;或
由加拿大認可機構簽發的技術行業資格證書。
加拿大工作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
無需工作邀請。
省提名計劃(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PNP):
各省要求不同,部分類別可能要求有效的工作邀請。
醫生的特別考慮
根據臨時公共政策,外國籍醫生如獲得提供公共資助醫療服務的工作邀請,可享有以下待遇:
即使工作非連續或在永久居民簽證發放後不足一年,仍可視該工作邀請為有效,並根據 FSWP 甄選因素及綜合排名系統(Comprehensive Ranking System, CRS)獲得加分。
更新Express Entry資料
如申請人收到新的工作邀請,須更新 Express Entry 資料,包括:
工作開始日期。
僱主名稱及地址。
LMIA 編號(如適用)。
相關的 NOC 代碼。
保持資料最新可確保評估的準確性及資格判定的有效性。
如需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IRCC官方 Express Entry工作邀請頁面。
資金證明
哪些人士需要提供資金證明?
申請人如根據以下移民計劃申請,須證明具備足夠的財政資源,以支持本人及其家人在加拿大定居: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聯邦技術行業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FSTP)
然而,申請人如根據以下計劃申請,無需提供資金證明:
加拿大工作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
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並具備工作邀請的申請人,即使其申請基於 FSWP 或 FSTP。
注意:申請人須確保財務資料為最新,因系統可能根據多項計劃評估其資格。
所需最低資金(截至2024年6月3日)
所需資金金額取決於申請人的家庭人數。
注意: 計算家庭人數時,須包括:
申請人本人
配偶或同居伴侶
申請人的受養子女
配偶或同居伴侶的受養子女
即使上述家庭成員為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不隨行至加拿大,仍須計入家庭人數。
可接受的資金證明
申請人須提供由銀行或金融機構發出的正式信函,該信函須符合以下條件:
印於機構的信頭紙上。
包含機構的聯繫資料(地址、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
顯示申請人的姓名。
列明任何未清償的債務(如信用卡債務及貸款)。
對於每個現有的銀行及投資帳戶,提供以下資料:
帳戶號碼。
帳戶開立日期。
當前帳戶餘額。
過去六個月的平均餘額。
重要: 資金須在申請提交時及永久居民簽證發放時可隨時使用。以下資產不可作為資金證明:
房地產資本。
從他人借入的資金。
如申請人的配偶隨行,可包括雙方共同擁有的資金。如資金僅登記於配偶名下,申請人須證明有權使用該資金。
如需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IRCC官方嘅資金證明頁面。
無犯罪記錄證明 (良民證)
在加拿大移民的 Express Entry 申請過程中,無犯罪記錄證明為一項重要文件,有助於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評估申請人的可接受性。以下為根據 IRCC 官方指引提供的詳細說明:
哪些人士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
申請人須為以下人士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申請人本人及其年滿 18 歲的家庭成員。
在過去 10 年內,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曾在任一國家連續居住 6 個月或以上的期間。
例外情況:
在加拿大居住的期間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在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未滿 18 歲期間的居住時間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注意:即使初始申請無需提供,IRCC 在申請過程中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 18 歲以後任何時段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何時需要發出無犯罪記錄證明?
現居國家: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在提交申請前 6 個月內發出。
其他國家:無犯罪記錄證明須在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最後一次在該國連續居住 6 個月或以上後發出。
注意:部分國家發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可能設有有效期。如證明已過期,IRCC 仍可接受,條件為:
證明是在申請人最後一次在該國連續居住 6 個月或以上後發出。
證明非來自申請人現居國家。
如何獲取無犯罪記錄證明?
獲取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程序因國家而異。一般而言,申請人可能需要:
聯繫當地的警察機構或政府部門。
提供個人資料,包括:
照片
指紋
地址及居住日期
支付相關費用。
重要:如無犯罪記錄證明為非英語或非法語,申請人須提交:
原始無犯罪記錄證明。
由認證翻譯員提供的英文或法文譯本。
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掃描彩色副本。
不接受經認證的真實副本或未經授權的副本,否則可能導致申請被拒絕。
如某國家要求 IRCC 發出官方請求函以發放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須:
在無犯罪記錄證明欄位上傳一份文件,註明:「本人在需要 IRCC 發出官方請求函的國家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
如申請的其他部分已完備,IRCC 將審查並提供進一步指引。
如無法及時獲取無犯罪記錄證明
如申請人收到申請邀請(Invitation to Apply, ITA)並需在 60 日內提交永久居民申請,但無法在該期限內獲取所有所需無犯罪記錄證明,應:
提交一封解釋函,詳細列明為獲取無犯罪記錄證明所作的努力。
附上證明努力的文件,例如:
確認收據
付款收據
遞送通知
追蹤號碼
發證機構對延遲或無法發證的說明
IRCC 可能接受上述文件,並在後續流程中要求補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進一步了解
如需詳細的針對不同國家獲取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指引,請參閱 IRCC 官方網站:如何獲取無犯罪記錄證明。
創建 Express Entry 檔案
為向加拿大移民當局提交申請檔案,申請人須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創建 IRCC 安全帳戶
瀏覽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官方網站,創建安全帳戶,以確保申請資料的安全性。填寫個人資料
在檔案中填寫工作經歷、教育背景、語言測試成績等相關資料。申請人須確保所有資料準確無誤,因其直接影響綜合排名系統(Comprehensive Ranking System, CRS)得分。提交檔案進入候選池
檔案填妥後,申請人可提交資料至候選池,等待後續邀請輪次的機會。
提交檔案後,申請人將根據 CRS 得分進行排名,與其他候選人一同接受評估,並等待收到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邀請。
邀請輪次
IRCC 定期舉行邀請輪次,從候選池中選出合資格的申請人。邀請輪次類型包括:
一般邀請輪次:根據 CRS 得分選拔申請人。
特定計劃邀請輪次:例如省提名計劃(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PNP)。
類別邀請輪次:例如針對科技職位或醫療專業人士的特定職業類別。
這些輪次為加拿大移民過程的關鍵階段,候選人通過此途徑有機會收到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邀請(Invitation to Apply, ITA)。
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收到申請邀請(Invitation to Apply, ITA)後,申請人須完成以下步驟以提交永久居民申請:
在 60 日內完成線上永久居民申請
根據邀請要求,填寫所有必要資料並提交線上申請。上傳所需文件
包括資金證明、醫療檢查報告等文件。支付申請費用
主要申請人須支付 1,525 加元(CAD)的申請費用。通過 IRCC 帳戶提交申請
完成上述步驟後,正式提交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請。
申請後的步驟
提交永久居民申請後,申請人須完成以下步驟:
提供生物識別資料
提交指紋及照片等生物識別資料。線上查詢申請狀態
定期檢查申請進度及任何更新。保持文件有效
確保護照、語言測試成績等文件的有效性,直至申請完成。
IRCC 在申請過程中可能聯繫申請人,要求進行面試或提交額外文件。申請人應保持聯繫並按要求提交文件,以確保移民程序順利完成。
如申請獲得批准
在加拿大境內的申請人:
將收到永久居民確認書(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COPR)及完成永久居民手續的指引。
永久居民卡將寄送至申請人的加拿大地址。
在加拿大境外的申請人:
IRCC 將提供進一步指引,協助完成加拿大簽證流程及入境準備。
如果 Express Entry 收到 ITA,是否必須聘請移民顧問申請永久居民?
在 Express Entry 系統中,即使收到申請邀請(Invitation to Apply, ITA),申請人並非必須聘請移民顧問或律師協助申請永久居民身份。
使用相同質量的資料申請,無論自行提交或由持牌代表協助,成功機會並無差異。然而,專業的加拿大移民顧問可提供以下協助:
分析最適合的 Express Entry 計劃類別
協助準備所需文件及資料,提升申請成功率
確保申請內容準確,避免錯誤或誤報
在申請過程中遇到突發問題時,提供專業指導
移民顧問的最大價值在於根據申請人的個人情況,提供量身定制的策略建議,協助順利完成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