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移民個案:由開放式工作簽證到卑詩省提名 (BC PNP)

溫哥華,加拿大 —


(註:以下案例中使用嘅「Michelle」係化名,以保障客戶私隱。此案例屬於綜合真實情況所編寫。)

2025年4月,Michelle 首次聯絡我哋。佢係卑詩省一間醫療機構嘅註冊護士,當時正持有一份尚有一年有效期嘅 開放式工作簽證。同好多香港新移民一樣,佢已經透過 香港人永久居民通道(Stream B) 提交咗加拿大永久居民 (PR) 申請,因為佢已經累積超過一年加拿大工作經驗。

咁點解仲需要額外諮詢呢?原來,佢嘅僱主願意支持佢,透過 卑詩省提名計劃 (BC PNP) 醫療機構類別 申請提名。


什麼是卑詩省提名計劃 (BC PNP)?

BC PNP 係加拿大其中一個經濟類移民計劃,容許卑詩省根據勞動市場需要,提名合資格嘅外國專才或企業家。獲得省提名唔等於即時獲批 PR,但卻能夠喺 快速通道 (Express Entry) 中獲得額外分數,大大增加申請人獲邀請 (ITA) 嘅機會。


快速通道資格

Michelle 最大嘅疑慮係:自己已經申請咗香港通道 PR,仲可唔可以再申請 Express Entry?

佢嘗試以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 (FSWP) 建立快速通道檔案,但系統顯示「不合資格」。這令人疑惑,因為佢喺香港同加拿大都有多年專業護士經驗。

詳細檢視後發現,佢其實符合最低要求:

·       至少一年持續全職 TEER 0–3 類別工作經驗

·       英文能力達 CLB 7

·       至少中學學歷

問題出喺 FSWP 67分評分表。雖然達到最低要求,但若果喺 67 分評核中未達標,依然會被拒絕。Michelle 嘅分數就係差少少未過線。


解決方案:提升語言成績

我建議佢重新考一次英文試,提升分數。

👉 專業貼士: 三個認可英文試 (IELTS General Training、CELPIP General、PTE Core) 入面,好多人覺得 CELPIP 相對容易,因為考試用加拿大口音,並且全程電腦化,冇手寫或真人面試。

Michelle 聽取建議,重考後提升咗分數,成功達標 67 分以上,順利入咗快速通道池。


突破:獲得卑詩省提名

確認合資格之後,Michelle 成功獲得 BC PNP 醫療機構類別 提名。

此類別專為受聘於卑詩省醫療機構嘅醫護專業人員而設,包括註冊護士。其特點係 毋須等候抽籤,只要符合條件同僱主支持,即可直接申請。

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

·       獲僱主支持

·       擁有永久、全職醫護類工作聘書

·       符合專業執照要求(如適用)

·       符合一般 BC PNP 要求

由於 Michelle 具備僱主支持,加上符合護士專業資格,因此提名獲批。


雙重 PR 申請:點處理?

到咗呢一步,Michelle 同時有兩個 PR 申請:

1.     香港通道 (Stream B)

2.     快速通道 (Express Entry) + BC PNP 提名

其實,可以同時進行多個 PR 申請,但最終 IRCC 只會批出一個永久居民簽證。如果兩個同時獲批,申請人要揀一個完成程序。

由於 Express Entry + 省提名一般約 8 個月即可完成,而香港通道需時超過 2 年,我哋就討論咗喺何時考慮撤回其中一個申請。


工作簽證續期方案

Michelle 嘅工作簽證將於 2026 年初到期。佢有兩個選擇:

1.     保持香港通道申請有效 → 可獲最多 3 年嘅 開放式工作簽證續期

2.     使用 BC PNP 提名 → 申請 僱主支持嘅工作簽證

由於 IRCC 辦理工作簽證平均需時約 185 日(6 個月以上),我建議佢至少喺到期前 4–6 個月遞交。


「有工作聘書」 vs 「已安排僱傭」分別

醫療機構曾經提出一個問題:申請人回答「有工作聘書」會唔會改變分數?

其實,加拿大工作聘書同 FSW「已安排僱傭 (Arranged Employment)」 唔係同一回事。要獲得「已安排僱傭」分數,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

1. 持有基於 LMIA 的工作簽證在加拿大工作

·       工作簽證必須有效,並且係基於一份獲批嘅 勞工市場影響評估 (LMIA),職業屬於 TEER 0、1、2 或 3。

·       申請人必須為簽證上所指定嘅僱主工作。

·       僱主已經提供一份有效工作聘書,並以申請人獲批永久居民為前提。

2. 在加拿大從事 LMIA 豁免類工作(特定類別)

·       工作簽證必須有效,並且屬於 LMIA 豁免,原因可以係 國際協議、加拿大利益 或 聯邦省級協議。

·       申請人已經喺同一僱主全職工作至少一年(或等同嘅兼職時數)。

·       僱主已經提供一份有效工作聘書,並以申請人被接納為技術工人為前提。

3. 目前唔喺加拿大工作

·       僱主已經獲得LMIA 批核。

·       僱主基於該 LMIA 提供咗一份有效工作聘書。

4. 在加拿大從事其他 LMIA 豁免工作

·       申請人已獲授權喺加拿大工作,但該豁免並非基於國際協議、聯邦協議或加拿大利益。

·       另一個(非現有僱主)已經獲得LMIA 批核嘅僱主。

·       該僱主提供咗一份有效工作聘書,並以申請人被接納為技術工人為前提。

即使 Michelle 嘅僱主提供永久聘書,因為唔涉及 LMIA,唔會額外加 CRS 分。

不過,只要佢:

·       通過 67 分 FSW 評分

·       CRS 分數達標

呢個細節並唔會影響佢獲邀請 (ITA)。


啟示

Michelle 嘅個案提醒大家:

·       唔好單靠一個途徑,同時探索多個 PR 選項

·       了解細節:達到最低要求唔等於自動合格

·       語言成績好重要,提升少少就可能係決定性關鍵

·       提前規劃簽證,避免身份出現問題

·       多個申請可以同時存在,但要策略性選擇最終完成邊一個

✨ 每個移民旅程都獨一無二。Michelle 嘅故事顯示,只要有清晰策略同專業指導,就可以大大提升成功機會。


結語

透過省提名嘅快速通道,係加拿大移民制度中最重要嘅永久居民途徑之一。雖然程序繁複,但只要有正確規劃,成功完全可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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